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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03-09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同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 [2010]30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重点

  选派的重点是围绕“211工程”重点学科项目学术骨干。由各立项重点学科负责人与相关单位从各学术梯队成员中遴选,学校统一组织考核,确定最终上报人选。

  二、选拔条件

  原则上申报人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硕导资格者优先推荐。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推荐名额

  全校共计划推荐15名,其中“211工程”重点学科梯队成员不少于10名。各“211工程“重点学科及相关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宁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表》

  各学科点须组织申请人认真填写《宁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表》,学科点负责人和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3月15日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网上申报

  自2月20日至3月15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非学生类”准备;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按照“学生类”准备)。网上报名截止后,请于3月15日前将网报材料和《宁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表》一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李 园 2061069(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