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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的通知

时间:2015-06-26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对口支援宁夏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专项协议》和《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将从201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选派20名优秀学生到上海交通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两校联合培养本科生采用“1+2+ 1” 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学年和第四学年在宁夏大学学习,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

二、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选拔

(一)选拔专业、方式及人数

从2014级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技术、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经济学、英语、法学10个专业中选拔,每个专业2人,共20人。

(二)选拔条件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排名为专业前5名;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4.学生生源为宁夏生源。

(三)选拔程序

1. 6月23日 —25日学生根据选拔条件和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将申请表交至学院;

2. 6月26日 至28日,学院据选拔条件和学生报名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于 6月29日 将《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发至yan_gz@nxu.edu.cn)、成绩单、在校表现鉴定等材料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4.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推荐名单在全校内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推荐学生的材料报送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审核确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严格按照《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实施办法》,认真做好选拔工作,确保联合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宁夏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实施办法.doc

公 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