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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九届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9-09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年是“六五”普法活动启动之年,为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增强我院师生的法制意识,根据(宁大党宣字〔2011〕24号)《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九届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廉政法制宣传,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二、征稿内容

  (一)法制宣传和廉政建设内容;(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和校园和谐内容;(三)重点宣传宪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五)宣传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内容;(六)宣传“六五”普法规划。具体要求为:结合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力求贴近师生、贴进生活、贴进实际,充分体现法治内涵,彰显书法、绘画和摄影的艺术魅力。

  三、征稿作品范围

  书法、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摄影作品;

  四、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9月4日至9月20日

  (二)征稿方法:

  1、由学院党总支负责征集稿件(教工作品交院办杨春泉老师处,本科生作品交学办李嗣辀老师处,研究生作品交教科办张海娟老师处),并于9月20日前汇总后报外国语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杨春泉,电话:2061157。

  2、本次活动由学校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纪检委、美术学院开展作品遴选。在初选的基础上,于9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投稿要求

  (一)形式:书法、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和摄影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摄影作品只收取电子版(投稿信箱:yang_cq@nxu.edu.cn)。

  (二)规格:作品规格尺寸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附件“声明”请认真审阅、填写,有关资料可在中国普法网、法制网下载。

  (三)本届活动恕不退稿。

  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