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3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号)精神,我校将组织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二、 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8、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
9、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 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请者请按照教育部教技司教技司〔2010〕396号文件(科技司网站查阅,网址为:www.dost.moe.edu.cn)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申请者务必于2010年12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六份报科技处综合信息科,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送教育厅。
4.以上材料电子版本请发送至hehaim@nxu.edu.cn。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联系人:贺海明 刘斌
联系电话:2061884(内线6884)
科技处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