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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关于201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大校发〔2010〕224号)

时间:2010-12-28

    2010-12-1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配合国家及宁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相关项目申报,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拟申报立项的项目,应是较为成熟的课程,或者在已有教学改革和研究的基础上,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我校办学特色,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

  二、申报条件

  (一)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学校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

  1. 课题范围及内容

  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申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有关学校宏观教育教学改革的项目,二是有关院(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项目,三是教师个人根据课程教学实际而提出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改革”、“教学信息化改革”、“实践教学改革”等。申报题目可以根据申报者或申报单位的优势和特色自行确定,但内容应符合或包含以上基本要求。

  2. 项目类型

  (1)重点招标项目。要求研究内容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和前瞻性,要有一定示范性或借鉴作用。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有关学生学习效果评价体系的改革研究(课程考核方法、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的关系、如何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等);教师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研究(如何评价一个好老师、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主体及体系构建、教师科研能力与教学水平关联度评价等)、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学生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之关系、学生专业实践技能与创新创业潜能之关系等)、校级基础课教学改革研究与实施方案、优秀中学生免推及联合培养机制研究。

  (2)委托研究项目。委托各教育实习基地联合我校相关专业教师共同主持。此类项目主要围绕师范教育改革与发展,在师范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新课程标准衔接、教师教育课程、教育实习模式、从师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研究。

  (3)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一般性的教学改革探索,实现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形式、教师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申报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确定适合的题目。选题要力求具有时效性、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项目经费

  精品课程建设,每门资助1万元;教育教学改革项目0.2-1万元。其中重点招标项目资助1万元,委托研究项目资助0.5-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2-0.5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面向全校教师(包括教学辅助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中重点招标项目由单位整合资源申报,申请人至少是专业负责人,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委托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实习基地中学和相关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联合申报,且申请者要具有中教一级以上和副教授职称;一般项目的申请人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二)原则上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目前尚有教改项目且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组。各类项目组成员要求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进修或出国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若项目进行期间负责人工作有变动,不再符合项目负责人条件,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更换负责人的申请,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学院内部各申报项目之间主要内容不得重复、交叉,项目上报之前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初审把关。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受理。

  (四)项目完成时限: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四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二年,并经过至少一年实践检验。

  五、申报名额

  (一)精品课程建设,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门。学院初评时应根据已有精品课程分布情况,重点向没有精品课程的专业倾斜。

  (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招标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项;委托研究项目,各实习基地学校根据所承担的实习专业情况,原则上限报1项;一般研究项目,每个教学单位限报4项。

  (三)新华学院申报项目单列,经费由学院自筹。其中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限申报5门;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限申报10项。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精品课程建设的项目申报人填写《宁夏大学精品课程申请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人填写《宁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并由项目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相关申请书(一式5份)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于2010年12月2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459202927@qq.com)。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多宁,电话:2061013。

  项目有关申请书请从教务处网页(报表下载http://jwc.nxu.edu.cn/menu/bbxz/bbxz.htm和http://jwc.nxu.edu.cn/menu/bbxz/bbxz.htm)下载。

  宁 夏 大 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