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1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按照李长春同志在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科学研究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学术创造力和影响力,努力促进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思想保证、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项目要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范围选题,但为了鼓励学术创新和促进充分竞争,申报者可在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自拟题目。课题申报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
三、2011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委托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专著要求在10万字以上,30个月内完成;研究报告要求3万字以上,并公开发表2篇以上论文,18个月内完成;系列论文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其中两篇为核心期刊),18个月内完成。经费资助平均额度为: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
四、凡在我校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请人要求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11月10日之后出生)。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skghb.nxnews.cn)。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我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六、我校主要教学、科研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保证一定的项目申报数量,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七、报送我处的材料为: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不许出现项目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2011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收费标准:重点项目200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150元。
联系人:史小娟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E-mail:shi_xj@nxu.edu.cn
办公地点:校本部A区主楼609
附件见科技处网
凡我院申报的教师请于12月5日上午交到教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