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进行补报工作,请拟申请者按照《宁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规定的条件与要求,打印填写《宁夏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聘任资格申请表》或《宁夏大学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向学位点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按有关程序填报意见后,务于12月26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送交研究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在9月15日之前已提出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申请者不再需要重新申请。
联系人:冯淑萍 联系电话:2061959
附件:《宁夏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宁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宁夏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聘任资格申请表》
《宁夏大学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