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是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作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4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地点:
C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资源环境学院北侧二楼)。
二、拍摄时间:
2013年10月21日~24日(各学院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学院按班指定一名负责人按时间安排表组织好学生集中前往拍摄,班级拍摄顺序表及班级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请于2013年10月12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由于我校毕业生人数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安排较紧张,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协助工作,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好学生按时参加拍摄,提醒学生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秩序。学生按班、按学号排好队,依次进入拍摄室。
(二)在区外学习的学生,可在当地进行拍摄。请学生自行联系当地新华社分社,拍摄时在学校代码栏填写“10749”。
(三)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持学生证、身份证到新华社宁夏分社信息中心图像采集部拍摄,时间另行通知,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28号(沙湖宾馆向西60米),联系电话:2967052。
四、拍摄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华社拍摄要求,请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将无法进行信息采集。
(二)因图像背景为蓝色,务必请学生注意着装颜色,最好穿带领衬衣,不要佩带首饰,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三)由于拍摄使用的是数码相机敏感度比较高,接打手机会影响相机的存储信息,请进入拍摄室时务必关闭手机。
五、工本费:
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 [2002]5号文件执行,图像信息采集工本费为每生15元,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提前统一收取,于10月13日前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六、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李蓉
咨询电话:2061016
附件:图像信息采集日程安排表.doc
学 生 处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