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2013]18号)精神,决定面向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募组建宁夏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本次共招募6名学生。
二、成员待遇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支教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受援地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支教期间计算工龄。
(四)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五)支教团成员服务期满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深造。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统招研究生待遇。
三、招募范围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
四、招募条件
(一)思想素质高,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教育教学能力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或受处分记录。
(四)在所学专业范围内学习成绩优秀,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我校免试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且专业排名在前20名。非外语专业学生英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对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等特长的学生可予以适当考虑,但必须参加专业排名,不得单列。外语专业学生的第二外国语成绩须达到课程考试的优等成绩。
(五)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从事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优先选拔;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选拔。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招募的组织与招募后的培养、派送、考核等工作。
六、招募程序
学生本人经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申请书、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外语相关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已发表论文等的复印件及原件)送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A区综合楼301室);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学生基本情况按照1:2比例确定候选人,进行面试,后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支教团成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10月下旬,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有关材料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同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本人。
七、报名截至日期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宁夏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3年9月28日
附件:
宁夏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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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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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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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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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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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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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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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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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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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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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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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四、六级考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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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
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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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的论文
或译文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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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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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学院团委书记(签字):
学院团委(盖章): |
学院党总支意见: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
学院党总支(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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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