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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晖

职务:执行院长

职责: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公共外语教学工作、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等;主持宁夏大学·岛根大学联合研究所工作。联系公共外语教学部。

个人简介


刘艳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