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个人:
接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通知,决定将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的申报终止期限顺延至2011年7月31日,请报奖的个人按原通知要求,将申报成果:其中论文区外期刊原件1份、区内期刊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复印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全文)4份,著作原件3份及申报表1式3份、证明材料以及申报费(论文每篇100元、著作每部180元)直接报送至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联 系 人:史光明 芦晓红 冶小梅 范伯瑞
联系电话:(0951)5078145 5078477
5195173 507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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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