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认真研究当前宁夏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开展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和申报课题类别
1.申报课题要围绕全区教育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课题选题以《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中所提供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课题申报者也可从实际出发,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确定和设计研究课题。基础与理论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应用实证研究课题不超过1年。
2.本年度设置课题类别有自治区重点课题、自治区一般课题、自治区青年课题,凡被立项的课题将根据类别及研究价值给予0.6—3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全校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规划课题;对已承担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宁夏教育厅或相当级别的立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申报青年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须在40岁以下(含40岁)。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好《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活页论证》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查合格后,汇总统一报送社会科学管理科。
2.申报受理工作自即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立项及说明
1.课题申报所需的《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指南及汇总表等材料,可登陆信箱nx123jiaokesuo@163.com(密码123456)下载
2.课题申报、评审、过程管理及结题由宁夏教育学会和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立项通知由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文。结题要按照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标准要求进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与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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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