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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届宁夏优秀翻译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08

 

 

宁夏译协各单位会员及宁夏翻译爱好者:

为推动宁夏翻译事业的繁荣发展,发现和培养优秀翻译人才,促进宁夏翻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宁夏翻译协会将联合开展首届宁夏优秀翻译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评奖活动相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本次评奖将本着科学、严谨、务实的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评选原则,评选出对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外开放、文化交流及翻译事业繁荣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优秀翻译作品。

二、评奖作品类别

1、翻译研究专著;

2、翻译研究编著、翻译教材和工具书;

3、翻译作品(含译著、译文等);

4、翻译方向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

三、评奖作品时限

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作品。

四、评奖作品申报要求

1、凡申报评奖的,须填写《宁夏优秀翻译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宁夏优秀翻译成果奖申报表》可在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宁夏翻译协会栏目中下载);

2、须提供参评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3份,复印件要求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专著、编著、译著等正文复印件可选取部分,论文、译文正文复印件须为全文);

3、专著、编著、译著等作品原件在评奖结束后将存档保留,用以建立宁夏优秀翻译成果库,恕不退还;学术论文、译文发表期刊原件退还申报者。

4、每位参评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

五、奖项设立及申报费用

宁夏优秀翻译成果奖按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每项成果须缴纳评审费100元,评审费用于组织评奖活动、聘请评审专家等;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交评审费不予退还。

六、具体时间安排

1、2013年9月1日——2013年10月30日参评作品申报。(节假日除外)

2、2013年11月组织评审、公示。

3、2013年12月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七、评选结果将在2013年12月的《宁夏译讯》和宁夏翻译协会网站(暂时以宁夏翻译协会栏目设在在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上公布。

八、本次评奖办公室设在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人:杨春泉(宁夏翻译协会秘书长),联系电话:0951—2061157。如有不明之事可与评奖办公室联系。

 

          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宁夏翻译协会

                                           2013年5月29日